咸宁一对90后小夫妻"闪婚闪离" 双方父母很后悔
咸宁新闻网讯(香城都市报记者 葛利利 通讯员 胡剑明)见面两次,相识不过一个月,就在家长的催促下匆忙领取了结婚证。然而,这对“闪婚”的新人刚领完结婚证,新娘就以性格不和要离婚,双方父母为了“彩礼钱”更是大打出手,最后在派出所和社区共同协调下,女方退还“彩礼钱”。
小青年见两次面即领证
小陈今年24岁,家在咸宁,初中毕业后在深圳打工多年,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对象。去年10月1日,趁着国庆节放假,小陈的姨妈帮他介绍了一个女朋友,女方是姨妈邻居家的女儿,叫小丽,比小陈年龄小几个月。在双方介绍人的撮合下,10月3日,两人一起在姨妈家“相亲”。
见面后,双方对彼此印象还不错,都希望可以再继续交往。于是双方交换了手机号、QQ号和微信号。
之后,小陈回深圳上班,经常和小丽通过电话、QQ等工具交流。去年底,小陈回家过年,双方父母便催促他们结婚。小陈到小丽家见了第二次面,双方商定了结婚事宜,第二天便领取了结婚证。
婚后数天新娘不辞而别
春节期间,看着这个进门的新媳妇,小陈父母和亲戚十分欢喜,一起给小丽2万余元见面礼。
今年3月份,小陈父母劝说小丽和小陈一起到深圳打工。小丽父母要求小陈父母给12万元彩礼钱,小丽才能去深圳。小陈父母经过多番沟通,最终给了2万元彩礼,并表示等今年10月房子装修好后,两人办婚礼时补上余下的10万元彩礼钱。
随后,小丽和小陈及其父母一起去了深圳。到了深圳没几天,小丽便开始后悔嫁给了小陈,开始埋怨小陈是死脑筋,两人经常吵架。小陈本以为吵一下就没事了,没想到小丽随后不辞而别,回到了咸宁娘家,并电话向小陈提出离婚。
协调不成只好离婚
时间一晃过去4个月,小陈再也没有见过小丽,只能通过电话与其联系。其间,小丽告诉小陈,她和前男友复合了,想嫁给前男友,希望小陈尽快回来办理离婚,并愿意退还2万元“彩礼钱”。
然而到8月份,小陈在母亲的陪同下回来离婚时,小丽却不露面了,并通过其父母表示,婚可以离,“彩礼钱”不退。小陈的母亲对此气愤不已,8月23日,她独自一人赶到小丽家讨说法,结果双方大打出手,小陈母亲被打伤。
最终经过民警和社区干部协调,小丽愿意退还2万元彩礼,小陈同意与其离婚。小陈和小丽的父母表示十分后悔,没有给两个人相处的时间,催促结婚,造成“闪离”的结局。
编辑:hef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