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通讯员胡贵林)近日,通城一男子电费用完不交,私拆电表封铅自行送电,最终被执法人员严处。
5月21日上午8时,通城县塘湖供电所营业厅来了一位中年男子。该男子要求供电部门对自已家中己停止供电的电表立即进行复电。
营业员随即通过系统查询发现,该用户姓张,实为辖内石港台区正常居民电力用户。因预交电费预警值为100元,现己用完,必须重新预交电费系统才能自行送电。
此时的张某不耐烦起来,虽然营业员耐心解释,但他依旧骂骂咧咧,还声称要剪断电表封铅自行送电,随后离开了营业厅。
上午9时10分,塘湖供电所值班员接到群众电话举报:“石港台区张某已将自家表箱开启,正在进行外接用电。”
得知情况后,该所所长吴忠甫一边将情况汇报至通城县供电公司用电稽查队,一边组织人员赶往现场做证据保护。10时整,由稽查队和派驻公司民警一同来到现场。经现场初步勘查后发现,原本紧锁的表箱已被敲开,连接室内的电能负荷侧己被人为的直接连在电源侧形成无计量供电。
直到民警欲采取强制措施时,张某才明白事实的严重性。针对张某现场窃电后的态度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现场执法人员最终决定对其追缴违约用电费用1000元,并责令其及时预存电费和赔偿损坏的电力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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