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香城都市报记者程统 通讯员邵瑞松)10月9日,省高警咸宁大队在京港澳高速咸宁北收费站,进行集中整治时查处一名醉驾司机。司机坚称中午喝酒,晚上肯定查不出来,不算醉驾,但在事实面前,司机承认了喝酒开车的事实。
当晚7时许,民警在咸宁北收费站对过往车辆进行例行检查,一辆小车迟迟不肯驶入收费站接受检查,异常的情况引起了民警的注意。在民警的一再催促下,一辆咸宁牌照的小车缓缓驶入收费站,司机一打开车窗,一阵浓烈的酒精味冲从车窗里传出。司机见民警在查酒驾,急忙大量饮水。民警迅速对其进行酒精测试,酒精测试仪显示其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14毫克,已达到醉酒驾驶标准。
据司机张某交代,他中午在朋友家喝了一点白酒,睡了一下午以为酒就散了,可以开车上路,没想到体内还是有这么多酒精。因司机是一位刚过实习期的新司机,在听到自己是醉驾时,还未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反复跟民警解释,自己中午喝酒为什么也算酒驾,自己现在也很清醒,是不是民警的仪器有问题。
民警迅速安排司机张某前往医院进行抽血,经检测张某每一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竟高达141毫克,已是严重醉酒标准。在事实面前,驾驶员张某承认了自己醉酒驾驶小车上高速的事实。司机张某因涉嫌醉驾被刑事拘留。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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