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香城都市报记者 葛利利 特约记者 丁永涛 通讯员 戴娟 徐程程)“某小学,一名孩子肾被割走……”近日,因在微信群中发布了一条虚假谣言,11月1日,咸安女子李某及亲戚黄某某被咸安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某小学,星期一一名六年级的孩子丢了,在星期四说找到了,孩子已经死了,肾被割走了。”10月29日,27岁的女子李某在微信亲友群中发布了一条的消息,引起了亲友的广泛关注。其亲戚黄某看到消息后,随即转发至各好友群。消息扩散,影响恶劣。
市公安局网安支队迅速开展工作,并确认该信息为谣言信息,我市并未发生此类案件。10月29日,咸安公安分局网安大队立即对发贴人李某、黄某依法传唤,开展调查取证,依法予以打击处理。
经询问,违法行为人李某出于无聊和好玩,故意编造散布谣言,后又被黄某转发朋友群,他们的行为已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目前,咸安警方已依法对李某、黄某某分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三日的处罚。
警方提示:网络社会不是法外之地,造谣传谣属违法行为。广大网民应自觉抵制网络谣言,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未经核实的信息,不随意转发,更不故意“杜撰改编”;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故意传播、散布谣言信息者,公安机关将依法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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