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香城都市报记者 葛利利 通讯员 顾引)近日,咸安区桂花镇的李女士(化名)很郁闷:自己买回的二手车因是赃车被公安机关收缴,而这辆车竟然是哥哥被盗不久的爱车,卖车给她是偷车贼。
今年9月底,李先生新买的一辆3000多元的电动车被盗。事发后,李先生并有向公安机关报案。
10月份,李女士想买一辆二手电动车代步。经过他人介绍,李女士以800元价格买下了一辆八成新的电动车。11月3日,咸安公安分局桂花派出所民警找上门来,告知李女士买的车子是赃车,并将车子扣押回派出所调查。原来,民警抓获偷车贼曹某,其供述出将车子以800元价格卖给了李女士。
无巧不成书。当天,公安机关通过调查发现,李女士买到的“赃车”居然就是她哥哥李先生的被盗车,而两人因近期没有串门,并未发现这一事实。
目前,偷车贼曹某被公安机关刑拘。民警提醒,购买二手车要慎重,最好先核实是否涉嫌盗窃等有关案件的车辆,确认没有问题再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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