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反目因借款 通山法院厦铺法庭调解解心结
咸宁新闻网讯(香城都市报记者原子 通讯员陈继井 胡雁南)“兄弟,以前都是我对不住你 。”“过去的事就不再提了,我们还是好兄弟。”日前,在通山县法院厦铺法庭接待室里,陈某和姜某面对面紧握双手,一段四十年的兄弟情得以延续。
陈某和姜某从小一起长大,多年以来如兄弟一般,不管谁遇到困难,总有人第一时间伸出援手。2014年底,姜某想承包某幼儿园食堂,陈某也帮着姜某张罗。2015年2月,姜某的食堂要开张了,缺少流动资金,陈某二话不说,塞给姜某2万元钱。姜某接过钱后,提出要付两分息,并当场写了借条给陈某,之后也一直按照约定向陈某支付利息。
2016年8月,食堂经营稳定之后,姜某想着再开个小餐馆,于是找陈某借10万元,陈某从亲戚朋友处拼凑了10万块给了姜某。姜某得知陈某给自己的钱也是从亲戚朋友处借得,便表示要向陈某支付四分的利息,并出具了借条。2017年2月,因经营不善,资金紧张,姜某无力支付两笔借款及利息,姜某感到非常羞愧,遂躲起来,不再见陈某。
陈某通过多方联系姜某无果,无奈之下,于2017年10月,将姜某诉至法院。厦铺法庭庭长徐爱华在了解到案件始末后,分别找姜某和陈某约谈,帮助双方解开心结。终于,双方同意见面,陈某生气姜某躲避,有困难想办法解决,躲避不是办法,姜某则是因为自己还不起钱,没脸见人,其实自己躲起来也很难过。随后,双方当场握手言和,并签下了调解协议,约定剩余本息分批分期逐步偿还。
编辑:Thie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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