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香城都市报记者 王奇峰 通讯员 王旭)12月8日晚,省高警崇阳大队查获一名未取得驾驶证将车开上高速公路的男子,为逃避处罚,该男子数次撒谎,最终被警方拘留。
8日晚上8时30分许,省高警崇阳大队民警在杭瑞高速公路崇阳收费站对一辆白色越野车进行检查时,驾车男子神色慌张,称自己的驾照忘在了家里,这引起了执勤民警的警觉。
民警随即要求其出示身份证,经公安网核实,该男子姓虞, 1993年8月出生,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此外,虞某还曾因打架斗殴被判处缓刑。见状,虞某又称自己曾于2010年考取了驾驶证,只不过在一次交通事故中,因将对方撞伤,证件被吊销了。民警结合其出生年龄进行比对,发现按照虞某的说法,其“考取”驾照时年龄仅为17岁,这显然不符合法律规定。
在进一步询问中,虞某又称当时证件是找人办的,急着赶回家才抱着侥幸心理找朋友借车驾驶。
虞某的言论并未影响对其违法行为的认定。最终,因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虞某被处以罚款500元,并处行政拘留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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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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