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评议行贿案
咸宁新闻网讯(香城都市报记者 陈志茹 通讯员肖华 张娟)12月20日,咸安区检察院邀请15名人民监督员对该院6起拟不起诉自侦案件进行监督评议。
评议过程中,案件承办人分别向人民监督员介绍了曹某某、董某某等5人及其公司涉嫌单位行贿罪一案的基本情况,主要证据情况,拟作出不起诉的主要事实和法律依据。评议会上,针对人民监督员提出的问题,办案人员从事实、法律、证据上一一加以说明,重点从法定情节和酌定情节上,阐述了“情节轻微不诉”的有关适用规定,经过面对面的互动、交流和独立的评议、表决,最后,15名人民监督员分别对4起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准确,全票同意了该院做出的拟不起诉意见,对2起案件处理提出了不同意见。
今年以来,咸安区检察院把查办行贿案件放在与查办受贿案件同等重要的位置,采取以查行贿带受贿、以受贿挖行贿的办法,严肃查办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的严重行贿犯罪。截至目前,该院共立案查处贿赂犯罪案件20件21人。
编辑:shaop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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