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香城都市报记者陈诗傲)“争一争,行不通;让一让,六尺巷”,这个清朝康熙年间关于邻里相让的美谈一直广为流传。近日,在咸安区法院汀泗法庭的协调下,该区汀泗桥镇古田村一起相邻权纠纷案得到圆满解决,原被告双方以滴水为界,并约定以后重建房屋时各退1米,邻里关系重新变得友好融洽。
原告张某强与被告张某祥房屋相邻,中间有一条通道。2011年冬,大雪导致张某强紧邻张某祥房屋一侧的房间倒塌。于是,张某祥将自家房屋的屋檐修到了张某强倒塌的房间里,将水排到了里面,还在墙上开了一个窗户。为此,张某强多次找到张某祥要求其恢复原状,但张某祥一直置之不理。
2017年,在古田村委会的调解下,双方商定了房屋的界限问题,达成了调解协议。但张某祥认为张某强常年在外打工,没有在该屋居住,所以对其没有影响,因此未对排水问题进行改造,无奈之下,张某强诉至汀泗法庭。
考虑到该案涉及相邻权纠纷,且村委会已经多次协调,被告张某祥却没有履行,如果法庭选择判决,那么后期执行仍是难题,庭长周小影决定联合镇、村进行调解,并前往现场了解情况,解决纠纷。
3月14日,周小影与汀泗桥镇综治办主任、古田村村组干部一同前往现场实地查看情况,商讨解决方案。在现场,周小影还对张某祥进行了批评,对其释法明理,告知他虽然原告不在该屋居住,但他的行为仍构成侵权,使张某祥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通过法庭调解,在之前确定的以滴水为界进行划分的基础上,张某祥还同意按照张某强的要求,对排水进行改造,并封闭墙上影响原告生活的的窗户。同时商定,日后若双方重建房屋,将以滴水为界各自后退1米。至此,该案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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