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禁渔期偷捕 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刑拘
咸宁新闻网讯(香城都市报记者葛利利 通讯员徐程程 卢海韵)明知是禁渔期,仍驾驶渔船去捕捞鱼虾。5月29日,咸安官埠桥镇村民周某因违法捕鱼被咸安公安抓获。
当日凌晨4时许,湖北省斧头湖管理局执法人员沿湖巡查时,发现一男子驾驶着渔船在斧头湖咸安辖区内,使用地笼捕捞鱼虾。执法人员立即收缴了违法捕鱼工具,并将男子移交给官埠桥派出所处理。
经过询问得知,捕鱼男子为咸安官埠桥镇村民周某。当天,周某想趁着夜色去斧头鱼捕捞鱼虾尝尝鲜。于是,驾驶着自家购买的渔船,行驶在斧头湖里,使用地笼捕捞鱼虾,不料被湖北省斧头湖管理局执法人员当场抓获。
据了解,为了维护渔业生产秩序,全力保护水域生态环境,咸安区境内斧头湖已进入禁渔期(3月-6月),禁止捕捞、销售野生鱼类。而周某在禁渔区、禁渔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其行为已触犯了刑法,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目前,周某已被刑事拘留,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编辑:Thie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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