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香城都市报记者原子 通讯员张诗俊)游手好闲无正当职业,伪装成事业有成的“大老板”,却有人上当受骗。记者昨日从嘉鱼县法院获悉,该院日前审理了这样一起诈骗案。
早在1997年,陈某(化名)就与其妻子离婚。2014年,陈某在某婚恋网站上注册账号,将自己包装成一位离异成功人士,自称承包矿山,年收入过百万,还坐拥多地别墅及房产,借此获得他人信任后骗取钱财。
2015年,陈某在网站上认识了一位离异的女士张某,他说自己在某矿业公司工作,承包了矿山,后来以投资入股的方式骗取张某3.82万元,拿到钱后,陈某就消失得无影无踪。陈某又在2016年8月,编造同样虚假的理由,取得丁某信任后,共诈骗丁某6.7万元。
2017年2月份,陈某又认识了嘉鱼籍女子徐某,两人很快确立了恋人关系。当月底,陈某就赶到嘉鱼并住进了徐某的家里。在6个多月的时间里,他以各种理由诈骗徐某13.4万元。等徐某要求他还钱时,陈某顺势偷走其家中3根金条和其他价值15744元的首饰纪念品(共获赃款2.6万元),随后离开并断绝和徐某的联系。 徐某报警后,陈某于次月16日被抓获,并退还给徐某4100元,但其他诈骗款都被其挥霍一空。
嘉鱼法院审理认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虚假事实,诈骗、盗窃他人钱财且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和盗窃罪。陈某将骗来和偷来的钱财都予以挥霍,并未予以退赃,应当从重处罚,最终判处陈某犯诈骗罪、盗窃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2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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