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香城都市报记者原子 通讯员蒋昊程隽)昨日,李成等8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一案,在通城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通城县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11年,被告人李成、张国栋等为壮大势力,先后笼络被告人吴亚洲等40余人,通过开赌护赌、放高利贷、暴力讨债、站排场等违法犯罪活动非法聚敛钱财,2015年9月,李成又吸纳了20余名未成年人至该组织,至此形成了以李成为首的60余人组成的相对固定组织。
该组织层级分明,分工明确,赌场放高利贷收入由李成支配,为组织成员支付医疗、伙食、逃匿等费用,其他收入由带队成员收取,供组织成员吃住玩乐维持运营。为打压其他团伙,获取非法利益,该组织纵容其成员携带管制刀具扰乱网吧、学校等场所的正常经营、教学秩序,安排未成年组织成员在城区内与他人械斗、损毁他人财物,持刀棍在街道上公然追砍他人,采取“跟炮”、非法拘禁等方式追讨高利贷。2014年9月至2017年2月,该组织成员实施了寻衅滋事、故意伤害、开设赌场、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作案共16起,致2人重伤、7人轻伤、10人轻微伤,对通城及周边一带城乡居民形成心理威慑,严重破坏社会治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公诉机关认为,应当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追究李成等8人的刑事责任。
该案由通城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曙明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人民陪审员组成5人合议庭。2名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8名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在审判长的主持下,法庭对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法庭调查,公诉人、辩护人分别向被告人讯问、发问。党的十九大代表续辉和部分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被告人亲属、媒体记者等旁听了庭审。
编辑:hushaop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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