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香城都市报记者 庞赟 通讯员 戴军)本来想趁着工休的间隙,到淦河里去网捞点鱼改善一下伙食,没想到自己的这一行为是不被允许的。12日晚上,面对执法人员的教育,农民工王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承诺以后不会再犯。
王某是崇阳人,为了生计,来到温泉城区一工地打工。12日,王某突然想吃鱼,为了节约钱,他自己制作了网兜,并于当日晚上8点半,通过丹桂桥下到淦河,沿着河边网鱼。半个小时的工夫,他就网到了3斤多小鲫鱼。就在王某沾沾自喜,想继续扩大战果的时候,他的这一举动被在河边散步的热心市民发现,并举报到市农业局农业综合执法支队。
晚上9时许,执法人员赶到现场时,看到王某穿着下水裤在河边行走,头戴探照灯,手拿网兜,疑似在电鱼。经过检查询问,执法人员发现王某不是电鱼,而是网鱼。
“我知道电鱼是违法的,但是不知道网鱼也不行。”面对执法人员的教育,王某表示,他不应该为了一时嘴馋,而去做不被允许的事情,今后一定会改正。
考虑到王某不是电捕鱼,且情节较轻,造成的破坏小,执法人员将网到的鱼进行放生,并对王某进行了批评教育。
“在淦河里毒鱼、电鱼、炸鱼都是违法的,一经发现,会进行相关的处罚,情节严重的会交由公安机关处理。除此之外,所有网具也不能在淦河里进行捕捞。”市农业局农业综合执法支队三大队工作人员介绍,淦河里的水生生物,有维持水域生态平衡的作用,任何人都不能随便捕捞,市民若发现有违法行为的,可以拨打电话0715-8056216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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