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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花镇一村民劈荒烧茅图省事 失火蹲牢悔莫及

来源:咸宁网 时间:2019-03-27 08:49

咸宁网讯(香城都市报记者 王奇峰  通讯员 张炜)近日,咸安区桂花镇高升村村民熊某某因劈荒烧茅草引发山火,被市森林公安局咸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3月12日下午,桂花镇高升村发生森林火灾。森林公安民警到达现场时,山火仍然在燃烧,村民正自发组成扑火队在现场灭火,大火烧到晚上11时许才被扑灭。

民警通过走访调查发现,高升村村民熊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市森林公安局咸安分局多次传唤并通过村委会以及其亲戚劝熊某某投案自首,熊某某拒不归案。3月18日,该局依法对熊某某作出刑事拘留决定,将熊某某列为网上追逃人员并发布悬赏通告。3月23日,熊某某被咸安公安分局桂花派出所抓获。

熊某某到案后,对自己过失引发森林火灾的行为供认不讳。据熊某某交代,3月12日上午,她独自一人来到本组“对门山”山脚下自家荒地开荒种菜园。她将事先砍倒的茅草归堆后,用随身携带的火机点燃茅草。茅草在燃烧过程中,突然起了一阵风,将烧燃的茅草吹到地边山坑上,将坑边的茅草引燃,最终引发森林火灾。

经林业工程师鉴定,此次森林火灾过火的柏树、泡桐、楠竹面积203亩,精准灭荒新造林地887亩。3月23日,犯罪嫌疑人熊某某被依法刑事拘留。

目前,该案件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编辑:hushaop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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