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香城都市报记者葛利利 通讯员刘睿智)妹妹没时间办身份证,长相相似的姐姐便代为照相补办。之后,妹妹一直使用印有姐姐照片的身份证,直到被民警发现。近日,咸安公安分局桂花派出所依法对涉嫌骗领居民身份证的姐妹俩给予行政处罚。
近日,桂花派出所户籍室民警在清查辖区内居民户口时发现,居民李某和居民李某某,两人家庭住址,名字都不一样,身份证照片似乎是同一个人。为此,民警用人像比对系统对两人身份证照片进行比对,发现确系同一人。
会有长得这么相似的两人吗?民警随即联系两人,结果李某在桂花镇居住,李某某却在外地。民警找到李某,经过询问,李某承认李某某的身份证是她冒充自己妹妹来拍照补领的。原来,李某某一直在外地打工,8年前,需要补办二代身份证时,李某某觉得回老家补办太麻烦,便让自己的姐姐到派出所咨询如何补办身份证。妹妹认为自己跟姐姐长得很像,遂让姐姐冒充自己完成了采集照片等程序,为她补办了身份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桂花派出所依法对姐妹俩给予行政处罚。民警提示,补办身份证需本人携带本人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办理,若在外工作可提前电话预约,节假日也可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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