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香城都市报记者葛利利 实习生戴佳欢 通讯员孙晓华)常言道“莫伸手,伸手必被捉”。日前,咸安男子李某(化名)凌晨偷完车回家补个觉,早晨去派出所办事,就被民警“请”进看守所。
据了解,李某此前因盗窃两辆电动车被咸安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5日处罚。15日拘留期满,李某出看守所当晚,又跑到咸安一小区盗取了一辆电动车。盗取了电动车后,李某回家。
第二天一早,李某想着被拘留前,手机被派出所民警扣留。于是,他大摇大摆地来到咸安公安分局永安派出所领取自己的手机。
让李某没想到的是,他凌晨盗车一幕正好被小区监控摄像头拍下,失主在他来派出所之前报案。民警正在查看摄像头时,李某“自投罗网”,被民警直接擒获。
目前,李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此案还在进一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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