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香城都市报记者 王奇峰 通讯员 曾承兴)在高速公路上调头、逆行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可还是有人不顾个人和他人安危做出这种冒险举动。7月19日,省高警崇阳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杭瑞高速公路710公里瑞杭方向有一白色小轿车在雨中逆行,险些与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碰撞。
接到报警后,省高警崇阳大队当班民警迅速调取报警地点的监控进行核查,视频显示:崇阳有一白色车辆从G56杭瑞高速公路通城到崇阳方向逆向,途中两次非法掉头,现场险象环生。
民警确认司机身份后,电话联系其前来接受处罚。据该驾驶员交代,他是第一次上高速公路,途中与妻子吵架气昏了头,没找到出口就掉头逆行,行驶了一段距离后,感到害怕又掉头行至另一个收费站驶离高速公路。了解情况后,办案民警当即对其依法作出相应处罚。
据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的规定,办案民警对当事人进行罚款200元,记12分的处罚。
编辑:hef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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