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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捕捞必被“捕” 咸安捣毁“捕运销”黑灰产业链条

来源:咸宁网 时间:2024-09-02 10:57

近日,咸安警方全力打击非法捕捞活动,成功打掉一条“捕运销”黑灰产业链条,刑拘11人,查获各类野生鱼类300余公斤,涉案金额50余万元,有效维护了长江流域禁捕秩序。

7名村民非法捕捞被抓

5月13日,正在“起货”的陈某某在湖中作业时,西凉湖综合执法管理局工作人员一拥而上,将陈某某控制。随后,西凉湖综合执法管理局工作人员将陈某某移交给咸安公安分局森警大队。

咸安公安分局森警大队调查后发现,50多岁的陈某某是西凉湖周边的村民,长期以捕鱼为生。2020年1月1日起,长江咸宁段重点水域开启“十年禁渔”,期限10年。在此期间,西凉湖全域禁止一切形式的捕捞行为。但陈某某仍旧在西凉湖内大量捕捞野生鱼,并销售给赤壁、咸安的鱼贩子售卖获利。

“干这个来钱快,还不容易被发现……”在陈某某看来,非法捕捞野生鱼是“无本万利”的行当。持这种想法的人不止陈某某一人,西凉湖沿线村庄,还有很多村民都尝到了非法捕捞的“甜头”。

“天刚黑,嫌疑人就划船到西凉湖某个僻静的水域,在一个人迹罕至的回形弯下网,附近没有村民、没有公路、没有路灯、更没有监控,他们观察湖面没有异样,就迅速下网捕鱼。”根据陈某某交代内容,咸安公安分局森警大队迅速行动,部署警力在西凉湖流域进行摸排蹲守,于7月15日、25日,成功将正在非法捕鱼的刘某某、王某、小刘某某、陈某、汤某、王某等6人当场抓获,现场查获渔船、渔网等各类用于非法电鱼的作案工具,缴获各类水产品300余公斤。

打掉“捕运销”产业链

经查,陈某某、刘某、王某、刘某某、陈某、汤某、小刘某等人在明知禁渔规定的情况下,为谋取私利,利用非法捕捞工具在西凉湖内多次进行非法捕捞,并将非法捕捞的渔获物出售牟利。

“他们有时随意售卖,有时是在接到上家的‘下单’后,于入夜开始下网,等到凌晨一两点钟收网,订单式捕捞各类野生鱼。”森警大队大队长王俊介绍,一般捕捞到大量野生鱼后,嫌疑人立即联系“收货方”。为保证货鲜,凌晨四五点天亮前,在附近村庄的马路边,都会有很多“收货人”等待收货。

很快,森警大队民警对该线索涉及地域进行摸排、核查。通过多方调查,警方固定了大量野生鱼收购相关信息,通过循线追踪,藏匿在赤壁市、咸安区贩卖、销售野生鱼的犯罪嫌疑人钱某某、刘某、王某、徐某某浮出水面。警方发现四人多次从西凉湖流域购买村民刚刚捕捞上来的野生鱼,有时候也会跟村民联系,“下订单”要求村民捕捞野生鱼。

森警大队迅速将该情况上报咸宁市公安局咸安分局,在多个警种协同作战下,通过精准研判、分析,最终打掉一条“捕运销”黑灰产业链。抓获陈某某、刘某、王某某等为首的“捕运销”产业链人员11人,有力震慑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咸安公安表示,将持续加大对非法捕捞的打击力度,坚决消除非法捕捞隐患,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守护好长江流域生态环境。

记者 葛利利 通讯员 陈莎莎 毛旭


编辑:hef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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