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湖北省税务局获悉,今年以来湖北省税务部门认真落实国务院部署实施的两批延续优化创新的税费优惠政策及相关政策,一季度全省新增减税降费退税缓费184.10亿元。
据省税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分批次来看,年初实施的第一批政策新增减税降费116.04亿元。其中,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新增减税88.37亿元;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由3%降至1%政策新增减税16.32亿元。3月24日国务院第二次常务会议决定实施的第二批延续优化创新的政策新增减税降费31.77亿元。其中,小微企业减征所得税政策新增减税14.41亿元;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新增降费13.75亿元;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新增降费2.44亿元。其他政策如留抵退税等减负36.29亿元。
今年以来,湖北税务部门结合开展第10个“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连续推出和落实三批便民办税举措,通过系统梳理、精准识别纳税人需求,线上实现税费优惠政策个性化、集合式推送,线下开展上门辅导,保障了税惠“颗粒归仓”。同时,持续优化电子税务局功能,推动减免税额自动计算、自动预填,提升纳税人缴费人办理体验。
据了解,今年实施的减税降费政策通过精准调控对政策进行延续和优化调整,主要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科技创新企业和物流企业等重点对象实行税收优惠,突出支持制造业做优做强,鼓励和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支持更好推进创新。持续释放的政策红利,有力激发了市场主体扩大生产经营的动力。(鄂瑞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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