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深入推进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咸宁新闻网讯 (记者周阳)昨日,我市召开“21+7+1”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总结前阶段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安排下一阶段工作,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四风”方面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重点任务。
“21”指中央确定的21项专项整治任务,具体包括: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超标配备公车、多占公用房、新建滥建楼堂馆所;“三公”经费开支过大;“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群众办事难;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落实惠民政策缩水走样;拖欠群众钱款、克扣群众财物;“会所中的歪风”;培训中心的腐败浪费;奢华浪费建设;干部“走读”;“吃空饷”;收“红包”及购物卡;党员干部参赌涉赌;领导干部参加天价培训;“裸官”问题;党政领导干部企业兼职。
“7”指省委确定的7项专项整治任务,具体包括:损害群众利益的基层信访突出问题;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借机敛财“人情风”问题;违反财经纪律问题;涉农乱收费问题;涉企违规收费问题;教育乱收费问题;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乱收费问题。
“1”指市委确定的1项专项整治任务,即治理市场中介领域突出问题。
目前,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已印发相关方案,确定了各项专项整治的责任领导、责任单位、配合单位以及督办单位。
我市将通过巡查抽查、专项检查、明察暗访等多种方式,及时查处各种违纪违规行为,特别是对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
同时,我市严明工作纪律,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敷衍塞责、走过场、搞形式的,责令整治;对弄虚作假的单位和顶着不办、拖着不办的人和事,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编辑:liuhuaf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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