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记者向东宁报道:15日,市政府召开第23次常务会议。会议强调,要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将绿色、生态、环保理念贯穿于各项工作之中。市长丁小强主持会议。
会议审议了《咸宁市饮用水水源突发污染事件应急预案(送审稿)》、《咸宁市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规划(审修稿)》、《咸宁市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审修稿)》、听取关于我市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的学习辅导报告。
会议指出,良好的生活环境,是人民群众的共同追求,也是最大的民生。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的总布局。省委提出坚持市场决定取舍、绿色决定生死、民生决定目的“三维纲要”,并将绿色崛起作为咸宁发展的战略定位。市委在刚刚结束的四届四次全会上,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强战略定力,抢抓发展机遇,在推进省级战略咸宁实施中加快实现绿色崛起的决定》。各级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生态环境建设。
会议指出,推进我市生态环保建设、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要加强城市管理,综合协调,坚持总量控制、源头治理,体现公平;要严格产业评估,引入专业机构严格进行测试评估;要强化责任管理,创新工作方法,积极探索,主动作为,做出经典案例。
会议要求,要把绿色、生态、环保理念贯穿于各项工作之中,放在工作的首位考虑。从思想观念的习惯养成,到规划方案的制订,从具体工作的落实到绩效的考评,都要将生态环保的要求贯穿其中,形成多管齐下、齐头并进的格局;要建立严格履职、失职追究、违规必查相适应的体制机制。将“法有规定必须为”作为政府部门的基本要求,形成环保牵头、部门联动的机制,狠抓落实。在生态环保建设上严格执法,有所作为,做到源头严防、过程严管、结果严惩。同时,要加强执法队伍的建设,加紧对涉及环境保护各项方案的研究,出台相应措施办法,解决突出问题。
会议还审议讨论了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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