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记者闻期骏、通讯员叶晓琴报道:28日,记者从市委组织部获悉,围绕建设服务型基层党组织、打造活力型党员队伍的目标要求,我市印发《关于进一步发挥基层一线党员服务群众先锋模范作用的实施意见》,对农村、社区、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行业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提出基本要求。
去年,全市共有31545名机关、事业单位一线党员到138个社区为群众服务,单独认领或组团认领公益性岗位473个,承诺服务事项17225个,结对帮扶困难群众18995人,募集各类帮扶物资、捐款总价值近429.01万元。目前已帮助社区群众解决“小心愿”、“小问题”14970余件。
据悉,为切实增强基层一线党员服务群众的针对性,提高服务质效,我市提出以“承诺践诺”、“设岗定责”、“志愿服务”三大活动为载体,践行“评议表彰”、“激励关怀”、“严格约束”三项机制,充分激发党员干部扎根一线、创先争优的服务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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