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记者饶红斌、通讯员陆秋良报道:昨日,我市召开法治咸宁建设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深入贯彻落实省委法治湖北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推进今年法治建设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谋划今后一个时期的全市法治建设工作。市委书记李建明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丁小强主持会议,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陈树林作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全面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大力推进法治咸宁建设,先后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法治咸宁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并提出了“法治建设走在全省前列,进入全国先进城市行列”的目标;在落实主体责任、规范依法行政、推进司法改革、实施法治惠民、综治维稳等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会议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法治咸宁建设工作重点是:坚持问题导向,抓住关键环节,做到一体建设,共同推进。
李建明在讲话时说,推进法治咸宁建设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是全面深化改革的现实需要,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选择。全市各地各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法治咸宁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做到思想统一,切实抓好法治咸宁建设各项工作。
李建明指出,推进法治咸宁建设要坚定方向,即“改革不改向、变革不变色”。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推进法治咸宁建设,最根本的是要坚持党的领导,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全市各地各部门要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摇,坚持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不动摇,坚持优化发展环境不动摇,大力推进法治咸宁建设。
李建明强调,推进法治咸宁建设要务求实效。全市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推进“大法治”建设,重点解决统筹有序问题;进一步开展法治创建,重点解决工作载体问题;进一步加强法治队伍建设,重点解决力量支撑问题,扎扎实实地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不断开创法治咸宁建设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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