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记者朱哲报道:21日,市委书记李建明主持召开市委常委(扩大)会议,学习《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
市委副书记、市长丁小强,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吴晖,市政协主席胡建华,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胡毓军,市委常委程良胜、王汉桥、王济民、张方胜、王炽松、曾国平、闫英姿、熊征宇等出席会议。
李建明指出,要切实增强学习贯彻《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中央新修订颁布实施《条例》,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是把握党执政兴国规律、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为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地方党委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全市各级党委要深刻认识《条例》颁布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原原本本把《条例》学习好、贯彻好、执行好,为加快推进咸宁绿色崛起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证。
李建明要求,要切实提高贯彻落实《条例》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新修订的《条例》内容丰富、科学严谨、富于创新,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是地方党委工作的科学规范和行动指南。要突出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地方党委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主动向中央看齐,向习总书记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条例》对地方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进行了具体和细化,既提供了遵循,又明确了路径。要以《条例》为准绳,全面向《条例》对标,符合的要继续坚持,不足的要尽快补上,以严明的责任推动工作落实。要充分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全市各级党委必须强化担当精神,认真履行《条例》赋予的职权,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四届七次全会出台的《关于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提升党组织领导力的决定》。要切实完善地方党委运行机制,贯彻落实《条例》,必须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工作细则,不断提高运用《条例》做好党委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李建明强调,要切实推动《条例》落地生根。市委正在研究贯彻实施具体意见,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落细落小落实落准。要抓好学习宣传,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准确掌握《条例》主要内容、深刻理解《条例》基本精神,真正做到入脑入心。要压实责任主体,各级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贯彻落实《条例》,全面履行责任。要严格监督检查,建立有效的督查、评估和反馈机制,不断提高地方党委工作科学化水平。
会上,大家集中收听收看了中央办公厅法规局副局长宋功德在省委中心组上关于《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的专题辅导讲座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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