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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召开市委常委会 研究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来源: 时间:2016-08-05 19:08:00

  咸宁新闻网讯 记者朱哲报道:8月5日,市委书记李建明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议,听取市委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督查落实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实施方案》;传达学习全省党委秘书长电视电话会议、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国有企业改革工作会议精神,部署我市贯彻落实意见措施。

  会议指出,按照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咸宁实施的总体要求,市委以“四级递进”和“主体责任问责年”为主要抓手,狠抓主体责任体系延伸,强化追责问责,市委主体责任工作和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工作,得到省委、省纪委高度肯定。今年全市抗洪救灾工作能够取得阶段性重大胜利,离不开党的坚强领导,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抗洪救灾工作中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党的建设在关键时候显现了无穷力量。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坚定抓党建、抓全面从严治党的信心和决心,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落地生根。

  会议指出,要持之以恒抓好督查落实工作,建立“大督查、综合督查、全程督查”工作机制,围绕中心,精准选题。要把涉及百姓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督查工作的重点,深入细致地“查”,铁面无私的“督”,实事求是地“报”。要全面构建高效有力督查落实新机制,把督查落实作为提升地方党委领导力的有效方式。会议原则同意《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检查考核实施办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约谈暂行办法》、《市委会议决定事项督查落实制度》,建议进一步完善后,按照程序印发实施。

  会议指出,要坚持把《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作为地方党委开展工作的科学规范和行动指南,切实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进一步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进一步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进一步完善地方党委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咸宁实施提供政治、思想和组织保证。要进一步细化《条例》实施方案,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落细、落小、落实、落准。

  会议指出,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和市政协办公室要认真传达学习全省党委秘书长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 “七个方面”、“五支队伍”的明确要求,对照差距查找不足,不断提高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全面查找重要紧急信息报送工作中的问题和短板,对紧急信息报送一定要及时。要明确责任主体,及时总结报送工作性、经验性信息。要严肃工作纪律,提升信息报送质量和水平。

  会议指出,要坚持安全发展不动摇,在项目建设中重点把好“环评”和“安评”两个关口。要牢固树立“人民生命至上、人民利益至上”的理念,注重发展质量和效益,坚决摒弃“要命的GDP”和“带水分的GDP”。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党委政府负领导责任,相关部门负监管责任,要守土有责、严格监督、齐抓共管,让人民群众安心放心。要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和基础设施建设,把重大风险隐患当成事故来对待,对安全隐患要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会议指出,要进一步深化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工作,抓好我市国有企业的转型升级。要整体推进企业脱钩改制工作,抓好市直36户困难企业脱钩改制。要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化解处理改制企业历史遗留问题。要逐步推进国有企业领导人市场化考核管理,稳妥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

编辑:wy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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