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潘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决定
关于潘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决定
(2018年4月12日市政协五届六次常委会议通过)
根据工作需要,政协咸宁市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决定:
潘华、蓝琼同志任政协咸宁市第五届委员会副秘书长;
黄新文、张果然同志不再担任市五届政协副秘书长职务。
编辑:shaop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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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市五届政协委员的决定
关于潘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决定
(2018年4月12日市政协五届六次常委会议通过)
根据工作需要,政协咸宁市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决定:
潘华、蓝琼同志任政协咸宁市第五届委员会副秘书长;
黄新文、张果然同志不再担任市五届政协副秘书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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