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通讯员 刘明海报道:3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司法局反馈巡察情况,并就巡察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巡察组要求,市司法局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对巡察工作新要求上来;要依据巡察反馈意见,认真统筹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明确整改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实行责任分解,明确整改的时间表、路线图;要形成整改合力,强化追责问责;要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坚决把巡察整改落到实处。
市司法局负责人表示,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巡察意见实事求是,客观全面,针对性强。局党委将认真研究、深刻领会、立行立改,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促进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的强大动力。要提高站位,正视问题,增强巡察整改的自觉性;聚焦问题,立行立改,增强巡察整改的针对性;搞好结合,相互促进,增强巡察整改的实效性,以实际行动为法治咸宁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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