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咸宁日报全媒体记者饶红斌、通讯员刘俊杰报道:昨日,记者在全市2017年度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清理核查工作培训会议上获悉,市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由市委组织部和市委农办牵头,自8月30日至9月8日对全市所有建制村2017年度村级集体经营性收入情况进行专项清理核查。
此次核查的范围是2017年度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其中经营收入,包括村集体兴办企业或实体获得的经营收入;租赁发包收入,包括山林、土地等资源发包和房屋、设备等资源租赁收入;财产性收入,包括村集体投资入股获得的分红、银行存款利息;劳务收入,包括村集体为农业经营主体、企业、项目建设提供协调服务获得的劳务收入;其他收入,包括村集体其他经营性活动收入。
培训会议要求,清理核查工作要坚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的原则,严禁一切弄虚作假的行为。要逐个清查盘点,不漏一村一地,不漏一项一处,切实做到家底清楚、收入明晰,为发展壮大我市村级集体经济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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