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8日市政协五届十一次常委会议通过)
根据《政协章程》和省委、省政府批准的《咸宁市机构改革方案》,政协咸宁市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决定:
增设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将文史资料和学习委员会更名为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将教科文卫体委员会更名为教科卫体委员会。
调整后,市政协共设置七个专门委员会,分别是:提案委员会、经济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农业和农村委员会、教科卫体委员会、社会和法制委员会、港澳台侨和民族宗教委员会、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
编辑:hef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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