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 咸宁日报全媒体记者阮泽华、通讯员余礼报道:5月23日,全国总社监事会副主任王韩民带领国家评估验收组对咸宁市供销合作发展基金专项试点工作进行评估验收,副市长汪凡非陪同。
评估验收组实地考察了千桥宏飞种植专业合作社,听取了咸宁市供销合作发展基金专项试点工作情况汇报。
据悉,2017年6月,我市主动承担全国总社“供销合作社合作发展基金”专项试点任务。市供销社制定合作发展基金实施办法,细化试点方案,具体措施,推动试点方案落实、落地、落细。
评估验收组对咸宁试点工作给予肯定,认为咸宁市试点运行规范、宗旨明确、成效明显。希望咸宁进一步完善平台,在试点过程中吸收、培养、壮大专业人才队伍,扩大基金规模,做好风险防控,确保试点工作出经验,取得实效。市供销社要以试点为契机,借势发力,不断拓宽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全面提升服务能力。
编辑:hef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