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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确市级河湖库长及联系部门的通知

来源:咸宁网 时间:2020-04-23 08:46

各县(市、区)、咸宁高新区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市直有关部门:

根据机构改革和人事变动情况,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意,决定对市级河湖库长及联系部门进行调整,请各部门按照河湖长制有关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第一总河湖库长:

孟祥伟 市委书记

总河湖库长:

王远鹤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总河湖库长:

蒋星华 市委副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委政法委书记

谭海华 市政府副市长

咸宁市河湖长制办公室

2020年4月22日


编辑:hef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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