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2020年12月30日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五次会议于2021年1月11日至13日在温泉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咸宁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咸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审查和批准咸宁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咸宁市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1年市级预算;听取和审议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咸宁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事项;通过有关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人选名单草案;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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