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 记者刘珊珊报道:7月27日-28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国承带领执法检查组先后深入通城县、崇阳县、通山县、咸安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贯彻落实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来到通城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石城镇八一村采砂场整治点、长江流域富水水库站、向阳湖围垸沟渠生态修复项目等9个地点,通过实地检查、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等方式,详细了解各地长江保护法宣传普及、生态环境修复、总磷排放控制等方面的情况。检查组认为,全市各级政府及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扎实推进突出环境问题整改,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检查组指出,要提高思想认识,扛起政治责任,深刻认识到长江保护法的重要性,自觉践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立法宗旨,认真学习长江保护法,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要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环境保护氛围,增强全市爱护长江、保护长江的意识。要狠抓贯彻落实,对标对表,列出工作清单。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履职尽责,突出问题导向,全力推进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共同保护长江流域的生态系统。
编辑:胡少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