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关于咸宁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3年1月5日咸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咸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市长杨军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市人民政府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工作总体要求、预期目标和重点工作,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2022年市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落细“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要要求,按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总体部署和市第六次党代会工作安排,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统筹发展和安全,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较好完成了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好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要求,按照市委六届三次全会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安排,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城乡区域和资源环境,大力提振市场信心,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突出做好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要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坚持提升本领,苦干实干,努力建设人民满意、治理高效的服务型政府。
会议号召,全市上下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团结奋斗,为加快打造武汉都市圈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咸宁篇章而努力奋斗!
编辑:何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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