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镇方松同志的辞职请求,按照《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八条的规定,咸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6月30日决定,接受镇方松同志辞去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报市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编辑:何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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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陈佑先等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3年6月30日咸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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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3年6月30日咸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