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杨良锋的辞职请求和《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咸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6月30日决定,接受杨良锋同志辞去咸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报市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编辑:何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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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陈佑先等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3年6月30日咸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