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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造谣如何应对?

来源:咸宁新闻网 时间:2017-03-15 21:48

  近日,咸宁市不少网友转载了一篇文章。该文章称:“任何疫苗都不能打!狂犬疫苗也不行!请远离疫苗!”作者自称是一位疫苗接种工作者,在当地的接种门诊上班,这无疑增加了大家对他的信任。
  这条微信,阅读量在短短几小时内突破了10万。文章下方的留言中,出现了一批认同此观点的家长,甚至有人说:“谁要敢让我孩子打疫苗我会跟他拼命”。
  “这观点实在让人唏嘘!”11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相关负责人苏红介绍,疫苗非常安全。接种者对疫苗的反应,通常都是轻微和暂时的,出现严重健康事件的情况罕见,疫苗可预防的疾病产生严重危害的几率要远大于疫苗产生危害的几率。
  当日,点开这个公众号研究,记者发现,这个名为“XX说”的公众号注册时间为2015年,是一个未认证的个人公众号,内容多为转载、漫画等。目前,该公众号删除了该信息,该公众号已被封号。
  据了解,在互联网时代,谣言被“插上了翅膀”,传播迅速,影响范围广,因而变得更加具有破坏力。市公安局网监支队工作人员建议,市民对于微信公众号的内容,首先要看传播主体,账号是否权威,是否经过认证。另外,对于公众号内容也需要有一定的查证渠道。
  网络造谣会受到怎样的处罚呢?网监支队工作人员介绍,当网络谣言对社会公共秩序造成侵害时,就可能成为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制的对象。如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警情故意扰乱公共秩序,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或者明知是信息虚假或存在争议,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据了解,为全面推行互联网公开管理,构建虚拟社会治安综合防控体系,并配合全国范围内开展的依法打击网络淫秽色情专项行动,市公安局网监部门在咸宁热线、咸宁新闻网、赤壁热线,咸宁新闻网论坛、桂乡论坛、赤壁热线论坛等60多个主要网站、论坛设立了报警渠道。广大网民在本地网站或论坛上一旦发现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宣传反动、黄赌毒、诈骗等有害信息,可通过拨打110、进入报警网站网上举报或直接到市公安局网监支队报警。(咸宁日报记者 陈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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