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地税部门出台优惠政策 支持小微企业发展
本网讯 记者王远远、通讯员胡庆华、姜汝扬报道:23日,记者从市地税局获悉,我市对部分小微企业免征营业税5个月来,全市小微企业共享受优惠税额达142万元。
去年8月1日,地税部门出台优惠政策,对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小微企业免征营业税。经调查认定,我市符合营业税免税条件的小微企业每月约780户左右,主要分布在物业管理、旅游业、中介、餐饮业4个行业中。
在深入推进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我市地税部门通过“退、缓、减、免”等手段,为实体经济、小微企业发展壮大创造宽松的税收环境。
为宣传优惠政策,地税部门借助多种手段,编发资料、向纳税人发送短信等,宣传税收优惠政策的适用范围、认定条件、减免税流程等,使小微企业及时了解政策,享受优惠。
地税部门深入推进“先办后审”,简并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免收办证、发票工本费,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快速办理营业税减免。在企业自行申报的基础上,根据不同纳税人的实际需求,按照分片管理、责任到位的原则,提供资格认定和纳税审批等服务,并在办税大厅设立咨询台,提高小微企业备案准确率。
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享受优惠政策情况,市地税局安排专人定期跟踪回访,并将政策落实情况纳入绩效考核,作为税收专项检查和纳税评估的重要内容,从严考核。
编辑:zhusij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