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开到群众家门口 通城县法院调解一离婚案
本网讯 通讯员成宣报道:“如果不是你们这样贴心办案,我绝不会轻易罢休。”日前,通城法院城关法庭庭长罗军带着书记员来到隽水镇黄源村,将4万元执行款交到王某手中。自此,这起离婚案圆满结案。
2010年的一天,王某因家庭琐事与妻子张某发生激烈争吵,张某一气之下,抛下年仅一岁的女儿回到海南娘家,之后又独自外出打工。这一走便是4年。
今年3月20日,张某起诉至通城县人民法院,要求与王某离婚。承办该案后,为了送达开庭传票等,罗军带着书记员多番打听,找到了王某家。让罗军意外的是,王某居然坐在轮椅上。原来就在3个月前,王某在工地做工时,意外从三楼摔下,造成双腿粉碎性骨折。
得知罗军的来意后,王某倍感愤怒:“抛弃我们父女这么多年,现在我遭难了,她居然跑出来要离婚!那就别怪我不客气!”
王某的心理状况让罗军感到不安,为此他多次与原、被告沟通,希望在开庭前化解双方怨恨。
开庭的日子到了,考虑到王某行动不便且住在较偏远的城郊,罗军在征得原告张某同意后,决定到王某家中开巡回庭。这让王某及家人感动不已。
开庭审理过程中,经罗军耐心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女儿由王某抚养至成年,张某在10天之内一次性支付小孩抚养费4万元。
编辑:zhusij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