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通讯员徐智、张亚报道:6月26日,赤壁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依法作出了《关于批准赤壁市2014年部门预算编制的决定》,第一次对不合规预算进行了否决,并要求6家单位重新编制2014年部门预算,以过硬措施改变部门预算“不规范、低透明、软约束”的现状。
今年,赤壁市人大常委会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把群众提出的“加强部门预算监督”意见作为整改重点,切实加强对部门预算的监督。
在监督形式上实行了“三审”:首先是人大财经工委组织“初审”,对部门预算编制程序、方法、原则、重点项目支出等进行审核;其次是主任会议再审,对整个预算的透明性、合规性、结构性、管理性、绩效性进行重点审查;最后提交人大常委会会议进行终审,用半天时间专项审议预算编制情况。
在监督内容上,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咸宁市委七条要求,对基本支出逐单位进行落实,突出支出的合规性;对项目支出进行了统一项目类别、统一 预算方法,突出项目绩效性,严禁虚列项目、虚列支出,据实编制,做到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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