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记者朱哲、通讯员吴玖山、余明报道:8日,咸安区城乡管理执法局组织执法人员,对6处违法建设进行了强制拆除,共拆除违建1229平方米。
向阳湖镇的一处违法建设位于咸安经济开发区项目范围内,横沟桥镇的3处违法建设位于咸宁经济开发区三期项目范围内,这4处违建房均属 “抢种”房,除了影响市区经济建设,还存在安全隐患。为狠刹这股歪风,执法人员借助大型挖机,将4处违法建筑拆除。
温泉办事处的一处违法建设,在要求当事人自行拆除未果的情况下,该局进行了强制拆除。该违法建设是四层钢架结构,拆除难度大,执法人员利用机械对楼面、墙面进行破坏性拆除,经过一个小时,拆除完毕。
另一处违法建设位于市区淦河岸边。居民吴某擅自损毁河边绿化景观带,建猪圈养猪。猪圈污水横流,臭气熏天,污染河岸环境,群众颇有怨言。执法人员出具执法文书后,将小猪装袋,猪圈拆除完毕后再交与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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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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