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严查干部超标办公用房 14家单位腾退超标房
咸宁新闻网讯 记者徐世聪、通讯员徐广臣、何文报道:“科级领导干部每人使用面积不超过9平方米,面积超标准配置的,必须腾退。”近日,通山县纪委深入各乡镇、县直单位复查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整改情况时,对全县领导干部提出严格的要求。
根据中央、省《关于规范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精神,通山县监察局、财政局于今年初联合发文,要求全县各级各单位严格对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对本单位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及时上报自查数据;对超标的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通过腾退、合并、调换等方式落实整改,整改结果录入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统一管理。
该县成立了专项整治清理专班,详细登记各乡镇、部门公共用房、编制人数、使用人数、办公用房出租出借情况,6月以来先后抽查县直单位26个,发现问题14个,督促14家责任单位腾退了超标办公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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