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消委发布国庆消费警示 遇侵权及时申诉举报
咸宁新闻网讯 (记者 毛亚轩 通讯员 冯伟 杨彦峰)为让市民欢度国庆,日前市消费者委员会向市民发布节日消费警示。
市消费委提醒,市民采购食品应尽量在正规的商场、超市或者规范的食用农产品市场等食品销售点选购食品。
外出就餐时,市民应注意要选择安全卫生的餐饮单位。首先应看餐饮单位是否持有餐饮经营许可证或营业执照等合法营业的证件,要尽量选择卫生条件好、卫生设施全、卫生信誉高的餐馆就餐。
旅游跟团时,市民需要知道,由于旅游产品价格属于市场调节价,不同地区、不同旅行社招徕游客的价格也不尽相同,消费者不要轻信过低报价。签订合同前要仔细阅读旅行社提供的合同条款,明确合同约定的团款价格及其所涵盖的收费项目及服务标准。
当遇上侵权的状况时,市民应保存好发票等有关消费凭证,及时向消委投诉或者向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申诉举报。
编辑:liuhuaf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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