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特约记者胡剑芳 通讯员张忠全 毛睿智)9日,咸安区依法依规处理了5名顶风作案的医务人员及1名外地医生,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员也一并受到责任追究。
2014年是湖北省出生人口性别比重点治理年,咸安区委、区政府抽调纪委、公安、司法、卫计、食药等多部门人员组成联合办案专班,集中力量查办案件,形成打击“两非”(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非医学需要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的高压态势。自活动开展以来,专班对区级医院及各乡镇医院、各村医务室、社区诊所等进行一次两非工作全面排查,对涉非案件的6名医务人员依法依规进行党纪政纪处理。
据悉,该区继续实行举报“两非”有奖活动,每举报1例“两非”线索并经查实的,奖励举报人5000—10000元。举报电话:0715—8315521。
具体案例:永安办事处煤铁巷私人诊所医生周某某,2013年12月6日为高桥镇孕妇程某施行了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手术,被吊销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处以经济罚款1万元,责令该诊所停业整顿。
永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生朱某某, 2014年4月14日为孕妇张某实施了非医学需要的人工终止妊娠手术,被开除公职。
永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生陈某某,2014年5月为大幕乡孕妇陈某施行了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手术,被开除公职。同时给予该单位负责人孟某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的处分,给予分管的负责人张某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的处分,给予永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万元的经济处罚。
咸安区中医院北门分院B超医生孙某某,两次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被开除公职。同时给予该单位负责人郑某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给予分管的副院长汪某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区中医院4万元的经济处罚。
湖北科技学院附属二医院医生刘某某,2014年6月10日为贺胜桥镇孕妇吴某施行了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手术,被开除公职。同时给予了该院相关负责人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给予了该医院4万元的经济处罚。
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安贞妇科医院医生邓某某,2014年5月26日为咸安区高桥镇孕妇曹某施行了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目前,已由荷塘区人口计生局给予安贞妇科医院作出了如下处理:1、警告;2、经济罚款25000元;3、没收违法所得67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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