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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城一男子真没良心 姨父好心借房住却将房卖掉

来源:咸宁新闻网 时间:2014-10-13 07:15

  咸宁新闻网讯(记者原子 通讯员董慧艳 吴戈)为方便他孩子上学,挽救他破碎的家庭,好心的姨父将自己一处房屋借给他住,谁知他不但不感恩,反将姨父的房屋偷偷卖掉。近日,通城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岑某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

  2008年,通城男子岑某因不务正业,妻子尹某与其离婚,离婚后尹某带着孩子寄住在自己的姐姐家。2011年8月,眼看小孩即将上学,双方亲友劝和两人复婚,岑某的姨父李某为促成两人破镜重圆,还特意便将自己位于岑某小孩即将就读学校附近的一套房子借给他们居住。由于岑某赌博恶习未改,2012年7月,对岑某失望的尹某带着小孩外出打工,岑某独居姨父借住的房子。

  2012年11月,生活拮据的岑某通过中介将姨父借给他的住房谎称为自己的房子,以8.5万元的价格私下卖给覃某。签订售房协议后,覃某预付岑某2万元订金和1000元办证费(岑某谎称该房的房产证遗失),并约定一月后岑某交房交证时覃某再支付余款。

  协议签订后不久,覃某打听到该房产不是岑某的。发现自己上当的覃某立即找岑某退钱,但此时岑某已逃之夭夭。

  2014年3月,岑某在嘉鱼县落网。到案后岑某向覃某退赔了其诈骗所得赃款2.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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