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咸宁新闻 >> 正文

车窗抛物污染环境有损城市文明 咸宁市民应遵守

来源:咸宁新闻网 时间:2014-10-14 07:10:00

  文明行车靠自觉

  12日,长安大道上车流不息,一辆红色小轿车的车主向车窗外扔出一个包装袋,飘到了路中央的隔离栏旁。

  负责该路段的环卫工张红春看到后,趁车辆停下等红灯时穿过人行道,夹起了这团被随手抛弃的包装袋。

  “早上上班高峰期向窗外扔垃圾的较多,有些车主或乘客吃完早点直接就把餐盒、纸巾扔出来。” 张红春说,这种现象发生在私家车上的居多。

  城顺出租车公司龚师傅表示,自己每天开车穿梭在大街小巷,车窗抛物的情况没少遇到。“这种恶习应多被曝光,我亲眼目睹过两次环卫工因清扫马路垃圾险些被撞的场景。”

  记者随机采访了一些市民。

  “每次等红灯时,看到环卫工人不顾危险在车流中捡拾垃圾,心里就很难受。因此,我经常告诫自己开车、坐车时要自觉,不要往外扔垃圾。”市民周纯建议,车主可在车上准备一个车载垃圾桶或垃圾袋,减少路面污染,也减少环卫工清扫的危险系数。

  在一事业单位上班的胡国华表示,相关部门要对车窗抛物的不文明现象进行管理,“有些司机根本不往外看,摇下玻璃就吐痰,这种不文明行为应该受到处罚。”

  车窗抛物频出现

  10日下午6点,在温泉中百仓储和桂花路大商城的十字路口,私家车川流不息。记者看到,一些车主将尚未熄灭的烟头随意丢向窗外,还有人随意向车窗外吐痰。

  在等红灯时,记者上前询问一位将烟头丢向窗外的车主:“师傅,您知道开车不能抽烟吧?这样不仅污染环境,环卫工人清扫时也很危险。”

  “知道是知道,但不是也没人管么?看到别人丢,我顺手也就丢了。”车主赵先生说,虽然对开车不能喝酒、不能抽烟等交通法规都知道,实践起来却很困难。赵先生不好意思地表示,下回一定改正。

  随后,记者来到温泉第一街通往195医院的路段,发现不时有人从车窗里扔出垃圾。有的车主懒得下车,将车停在靠近垃圾桶的位置,直接将垃圾扔向垃圾桶,垃圾抛洒了一地。

  “有一次,我开车行驶在这条路上,突然前面一辆车里丢出个饮料罐,差点砸到我的挡风玻璃,太危险了!”回想那次经历,车主黄女士心有余悸。

  管理处罚难度大

  “车窗抛物取证难,管理处罚起来也存在难度。”13日上午,市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接受采访时表示,虽然交警部门一直对车窗抛物这一不文明行为进行管理,但屡禁不止。

  “很多时候,当我们准备去劝阻时,车子早已开走。”该负责人说,车窗抛物不仅破坏市容环境,也会影响后面车辆驾驶员的视线或道路状况,造成交通安全隐患。

  虽然目前市交警部门对此尚未进行实质处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有明确规定:驾驶员向车窗外抛物处以20元至200元罚款,扣2分;乘车人向车外抛洒物品,处以5元至50元罚款,不扣分。

  该负责人提醒,市民可向交警部门举报,举报时最好能提供2至3张照片,或者10秒以上的视频。如果市民车上有行车记录仪,可事后取出监控。

  市交警部门呼吁,广大车主和乘客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文明行车,文明坐车,营造和谐的交通环境。

    (图/文记者 吴晓莹)

编辑:liuhuafang

上一篇: 中国·咸宁金秋婚庆文化节将拉开帷幕 为期3天
下一篇: 通山县试点示范强化推进 村级换届选举风清气正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