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咸宁新闻 >> 正文

咸宁城区出租车燃油附加费下调 每乘次调至0.5元

来源:咸宁新闻网 时间:2014-10-21 10:10:00

  咸宁新闻网讯(记者 庞赟 通讯员 徐晓明 金宪杰)记者昨日从有关部门获悉,从昨日开始,我市城区客运出租车燃油附加费已经从每乘次1元钱,下调至每乘次0.5元钱。

  10月17日,国家发改委降低了成品油价格,湖北省93号汽油价格从7.20元/升降低至6.95元/升。依据《咸宁市物价局关于制定城市客运出租汽车价格联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经过物价部门的研究,从10月20日开始,城区出租车燃油附加费,从每乘次1元,调整至每乘次0.5元。

  昨日,市物价局已经向城区出租车经营单位下发调价通知,要求出租车经营者在收取燃油附加费时,必须在醒目位置张贴监管部门制作的收费依据和投诉电话,并向乘客做好解释工作。

  工作人员提醒广大乘客,对不执行价格政策的出租车乱收费行为,乘客可以拒付,并拨打投诉电话物价(12358)、客管部门(0715—8137113)进行投诉。

编辑:hefan

上一篇: 咸宁市4个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顺利通过验收
下一篇: 咸安区人大举办法治专题讲座 解读新《民诉法》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