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城泉都,劲吹廉风。从严治党,制度先行。
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中,我市既注重短期治标效果,又追求长期治本效应,将落实“两个责任”具体化、制度化,形成全方位制度网络,打造出权力管控的升级版。
今年前9个月,市纪委监察局立案查处县处级干部7人,超过去年一年的数量。受理群众信访举报同比上升30.6%,初核违纪线索同比上升56.6%,移送司法机关人数同比上升86.4%,为建设“廉洁咸宁”提供了强力的纪律保障。
夯实制度基础
“全市各级党委、纪委要把落实‘两个责任’作为事关全局的大事、要事抓紧抓好,进一步健全完善责任制度体系。” 8月6日,市委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工作会议,市委书记任振鹤如是说。
针对以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边界不清、责任不明、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到位,一些单位在落实“两个责任”上存在错位、越位、不到位的问题,市委出台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从3个层面阐述了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的17项责任内容,从5个方面厘清了纪委落实监督责任的具体内容。
针对纪委对同级党委的监督存在的“不好监督、不能监督、不敢监督”的现象,任振鹤亲自命题,以市委文件形成《关于加强纪委对同级党委监督工作的意见》,从开展党委成员向同级纪委全会述职述廉、接受纪委委员评议,建立党委及其成员权力清单公开制度,建立党委及其成员函询、约谈制度,建立党委成员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检查制度等方面,明确了纪委对同级党委监督的主要方式。
“纪委主要负责人针对不同问题可以采取不同形式对同级党委及其成员进行函询、约谈,很有分量。”市委党校教授解全胜说,尤其是纪委对同级党委成员填报的《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表》进行检查,有利于纪委及时掌握和监督同级党委班子成员的婚姻状况、房产情况、出国(境)情况等重大事项。
为进一步减少监督漏洞,我市还出台了《关于加强对党政正职和重点岗位监督的实施意见》,对党政正职和重点岗位监督的主要内容、具体措施、作风建设以及依法依规行使行政审批、执纪执法、资源配置等职权情况进行细化明确。
与此同时,针对以往“运动式”、“一阵风式”地抓纪律作风建设,我市充分借鉴中央和省巡视工作的有效做法,制订了《关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工作的意见》,巡查对象覆盖所有市直单位和全市71个乡镇,确保巡查无盲区。
“市委围绕落实‘两个责任’出台一系列制度,不仅体现市委落实主体责任的政治自觉,也有力地推动了我们依纪依规履行监督责任。”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王远鹤说,一系列新制度的出台,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新常态。
确保制度落实
三分部署,七分执行。再好的制度不落实等于没有制度,甚至造成比没有制度更坏的影响。
为此,我市从落实制度的主要内容、责任主体、落实方式、保障措施等多方面提高制度的针对性、可操作性,确保不留死角、不挂空挡、不搞“软指标”。
“崇阳县纪委:我儿子王储拟定于10月1日在崇阳华美达酒店举行结婚典礼仪式,请客范围为我家与亲家亲戚,其他一概不请;请客规模约20桌。”9月12日,崇阳县纪委收到该县县委常委王崇琳关于儿子结婚的报告。
这是我市加强纪委对同级党委监督工作的一个缩影。据了解,我市从加强对同级党委及其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执行民主集中制,特别是重大决策形成和执行过程、干部选拔任用情况、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9个方面明确监督工作的具体内容。
“市文联: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半年巡查中,发现你单位存在以下突出问题:1、没有建立并落实定期财务公开制度;2、没有建立本单位“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3、没有落实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4、党风廉政建设台账资料较少,内容缺失。”9月16日,市纪委派出第三纪工委向市文联发出“整改通知书”。
为将《关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工作的意见》落到实处,我市从全面工作综合巡查、重点工作专项巡查、热点问题跟踪巡查等方面,明确了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工作具体的方式方法,并规定巡查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重要内容。据了解,在今年8月开展的重点工作专项巡查中,涉及全市110家单位,先后纠正和查处违规问题 196个。
制度落实的另一个关键在于领导率先垂范。全市健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惩防体系建设、作风建设、干部人事改革等领导小组,市委书记任振鹤担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先后主动约谈县市区和市直单位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109人;市委常委会成员带头履行“一岗双责”,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在市委的示范带动下,从市到县、从县到乡,将落实“两个责任”一级一级传导到位,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的工作格局。
没有责任追究,责任落实就是纸上谈兵。
8月28日,我市“转作风、强担当、优服务、办实事”主题电视问政中,温泉公安分局岔路口派出所警风警纪问题被曝光。当事人毛胜华被清理出协警队伍,当日带班民警王金洲被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岔路口派出所所长杜勇被诫勉谈话,温泉公安分局分管治安的副局长刘畅被调离岗位,温泉公安分局局长和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被责令向市公安局党委作深刻检查。
9月4日,咸安区经信局局长石深华、分管纪检工作的副局长陈莉兰一起被请进区纪委。该局一名干部违规操办宴请,区纪委给予当事人党内警告处分的同时,就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问题对该局两名负责人进行了诫勉谈话。
今年以来,全市组织履行“两个责任”、落实党内监督制度、半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专项检查3轮,督促整改薄弱环节47个,问责54人。
发挥制度效应
市委办7名县级领导干部办公用房超过规定面积133.3%;市人大办8名县级领导干部办公用房超过规定面积133.3%—208.3%;市政府办8名县级领导干部办公用房超过规定面积133.3%;市政协办5名县级领导干部办公用房超过规定面积133.3%至208.3%……
7月23日,我市在媒体公开通报了对市直机关及窗口单位在工作作风、工作纪律、公车配备、办公用房、厉行节约等方面的集中检查活动情况。其中,涉及“四大家”单位领导干部办公用房超标的部分内容引起强烈关注。
通报发出后,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府办、市政协办、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委政法委等7家单位的办公用房超标问题,很快统一整改到位。
“之前纪委监督基本是针对政府部门和下级单位,没想到这回搞到‘市级领导’头上了,而且是公开通报。”干部群众对纪委监督工作全覆盖赞不绝口。
今年以来,我市仅就作风纪律执行情况方面的巡查工作开展23轮(次),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223人,通报典型案例64起,实现了由“运动式监督”向“常态化监督”的转变。值得一提的是,其中部分巡查工作由市委主要领导明确要求、亲自部署。
“制度越健全,大家肩上的责任就越明确,做起事来也就越顺手,越有底气。”市纪委副书记熊亚平介绍,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三级联动,共查处有关问题189件,其中立案53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9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6人,通报典型案件25起,一大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通讯员 王丹青 邓子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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