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记者葛建伟 通讯员冯洁 唐莉)24日,记者从咸安区医保局获悉,近年来,该局积极落实国家相关医保政策,调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使用范围,深受广大职工欢迎。
据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使用范围调整后,个人账户资金可用于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体检、接种疫苗发生的各类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费用,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食健字号的保健食品、经卫生部门批准的消杀类产品、家用医疗器械及耗材的费用。
同时,对已办理异地安置相关手续的退休人员,经本人申请,其个人帐户累计余额和年度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后,当年发生的门诊合规医疗费用审核报销时,先扣除支付给本人的个人帐户现金额度,剩余医疗费用再按门诊慢性病和门诊统筹的有关规定予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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