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特约记者胡剑芳、通讯员杜波、王为君报道:12月8日,汀泗桥镇程益桥村9组村民梁方贵来到咸安区纪委,在专项治理信访举报案件反馈情况表意见栏上高兴地签下“满意”二字,并按上手印。
原来,74岁的梁方贵老人于4月14日患急性阑尾炎,到咸安区中医院外科住院,当天进行了手术切除,当月23日痊愈出院,累计费用为3279.03元。新农合补偿845元,个人自费2452.03元。由于患者不知道补偿费合不合理,是否打到一本通帐号,于是到纪委上访。
接案后,区纪委联系卫生部门工作人员一起到区中医院核实,了解到该患者出院诊断为阑尾炎并穿孔合并急性腹膜炎,应退出单病种2500元的限价,应按普通病种进行报销。 按新的计算办法应报销2006.57元,即除了出院已报销的845元外,还给梁方贵老人追回了1161.57元的农合应报费用。并协调双方做好解释工作,严格按制度处理了相关责任人。
同时,区纪委以此为例,要求对全体医务人员再次培训学习新农合政策,举一反三,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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